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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6月30日 星期四

Google App Store真的移除收費軟體區了!

       最近關於新聞報導,台北市政府要求 App Store 供應商,在台灣須有七日鑑賞期一事,APPLE釋出善意的回應表示將會進行改善。
      相對於Google卻作出強硬的回應,Google APP付費程式於購買時就已提供15分鐘的鑑賞期,只要安裝於手機內不適用或無法執行者,皆可立即取消訂單,這已經是提供App軟體之鑑賞期,所以 Google 為了拒絕,已經將google android App Store內所有收費軟體區移除了。



        網路上有部份網友讚成七天鑑賞期,亦有部份網友持反對意見。
        以目前時下的消費者玩遊戲或應用程式的心態其實都是喜新厭舊的,剛開始下載程式可能會覺得很新鮮,可能玩一下後失去新鮮感就想退費,這樣會導致軟體開發者無利可圖,況且老實講,market的應用程式免費版的就已經很好用了,除非有需要更進階的需求,不然也不太需要下載付費版。   
       不像 Apple iTunes的應用程式免費版的說穿了,其實是試用版,玩幾次後就會要求下載付費版。   
       由此可以理解為何Google要堅持十五分鐘鑑賞期的原則,是怕大家馬上就玩膩了,就想退費,那不就變成正式免費版,供大家試用了嗎?        
        筆者想Google大動作移除收費區,可能用意是要開發者發聲,有要讓消費者站出來吧! 讓市政府知道軟體著作權法的重要性! 
        筆者想如果真的 App 軟體提供七天鑑賞期,那麼市售軟體是否也要提供七天鑑賞期呢?
       這個可以讓大家考慮看看吧!





             對於App 軟體 筆者是持反對意見,為何?
       關於App 軟體提供七天鑑賞期,只要有心人士加以破解後,提取出原生檔案後,在取消訂單,就可以上傳到各大BBS論壇上供人下載,就成了免費軟體,絞盡腦汁設計出來的軟體,卻在短時間內遭人下載破解並且分享,且這對開發設計者而言無非是一大傷害。
       筆者自己也常在,App Store 上購買優質的程式,但 筆者並不認為做出在好的配套與防破解措施,就能有效的防止程式被有心人破解 。
       也請我們的政府官員,去請教IT專業人士的看法與見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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